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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运输业:通航准入条件有望降低,行业顶层设计日趋完善  
发布时间:2014.08.22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次面向全行业征求意见,未来将择机发布。

    行业管理与时俱进,顶层设计日趋完善。通航产业呈现稳步增长态势,行业政策逐步出台,2014 年仍是行业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和政策细则陆续出台的时期。之前原有版本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135TR-R3)于2007 年1 月颁布,2010 年民航局启动了对原规章的修订工作,2012-2013 年分别两次对送审稿在行业内广泛征求意见,本次2014 年修订稿是第三次面向全行业征求意见。从本次修订稿来看,经营分类更加细化,涵盖新兴通航领域,在准入条件有所放开,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通航领域,在监管方面更趋灵活,加强监管的持续性。国家对于通用航空经营管理风格的从原来的“严进严管”逐渐转向“宽进严管”。

    经营分类更加细化,涵盖新兴通航领域。本次修订稿结合市场需求,将通航经营项目分类进一步细化。

    1) 将原有的甲、乙、丙三类经营项目修改为甲、乙、丙、丁四类,增设丁类项目,主要是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器的已有市场需求的新兴项目,同时进一步规定了各类通用航空经营项目购置航空器的自有资金额度最低要求。2)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将“公务飞行”修改为“商务飞行”,将“通用航空包机飞行”修改为“通用航空运输包机”,明确通航的运输功能属性,厘清与公共航空运输的关系。3)增加了对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外国通用航空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原则性规定。

    调整行业准入条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通航行业。我们可以看到本次修订稿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调整准入条件,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通用航空企业。1)取消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作为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前提条件的要求,进一步理顺证、照管理之间的衔接关系,同时相应调整了申请人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2)取消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原有的筹建认可环节,充分简化经营许可程序;企业可根据自身已开展的专业人员配备、航空器购置、机场使用、制度建设、手册编写等工作情况, 直接申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维护企业的自主决策权。3)降低企业自有航空器的条件,从“原有两架具有完全所有权”到“至少一架应具有完全所有权”,另一架可采取租赁方式引进,以此减轻企业设立时的资金、成本压力,同时支持国内飞机租赁业的发展。4)降低部分项目准入条件,将空中游览由甲类调整为乙类,将航空器代管、私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等项目由甲类调整为丙类,相应降低了购置航空器自有资金额度的要求,方便更多的投资人开展上述项目,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5)降低了企业设立分公司的准入要求。6)降低了企业设立时对基地机场的要求,允许原俱乐部类通用航空企业可以与所使用航空器相适应的“起降场地”作为基地机场。7)将原赴境外作业审批纳入到特殊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管理中,便利企业开展相关业务。这一系列关于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的修订有助降低行业准入门槛,进一步使得行业规模扩大,激发行业活力,并促使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进一步往细分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良性发展。

    监管方面更趋灵活, 加强监管的持续性。本次修订稿在增强市场活力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丰富监管手段,这与之前国务院“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强调行为监管”的工作要求的一脉相承。1)在修订后的规章中明确要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正式运营前完成通用航空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主管飞行、经营、作业质量的负责人应在最近六年内具有累计三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验等,以此规范从业人员资质。2)明确企业设立经营、运行及安全管理机构的准入条件,以此规范组织机构建设。3)明确企业承担安全运行主体责任的能力要求,将通用航空企业具备充分的责任承担能力作为取得经营许可的前提条件。4)加强监管工作机制建设。明确民航局应当建立健全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了撤销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形,加大对许可行为、过程的监察力度。5)加强对企业报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行业统计数据以及申领民航财政补贴所需信息的管理,并增设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日常监管来促进持续运行安全。6)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在规定情形下, 行政许可机构可以注销企业的经营项目,直至注销经营许可。

    低空空域破冰在即,博弈行业政策红利持续释放。通用航空是航空产业的蓝海,长期发展空间巨大,2014年仍是行业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和政策细则陆续出台的时期。通航产业呈现稳步增长态势,行业政策逐步出台,通航补贴等产业扶持开始落向实处。等待产业准备期完成后整个通用航空产业可能出现爆发性增长。基础配套(空管系统、雷达系统)、地面保障服务(通用机场、飞行服务站)迎来高速发展, 运营托管、培训维修服务亦将大幅爆发,随着近年来中国军工制造能力和航空制造能力不断提高,偏军工类通用航空制造企业也将受益于此。从业务和盈利增长情况来看,我们建议投资者关注海油开发提速、机队扩张彰显雄心、通航补贴逐步到位的中信海直(运营、维修、培训);空港设备和消防设备双轮驱动的威海广泰(通用机场建设);航空研发制造爆发增长、飞行培训和航空维修稳步推进的海特高新(维修、培训);受益行业发展、空管系统订单逐渐释放的川大智胜(空管、培训);发力雷达产品和应急指挥通信产品的四创电子(雷达);ADS-B 系统建设能力全国领先的四川九洲(空管);雷达设备和微波业务迎来爆发期的国睿科技(雷达);中航工业唯一直升机制造平台的哈飞股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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